3月23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发来《关于支持湖南科技大学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的函》,标志着我校正式获准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
来函指出,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有利于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和藩篱,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要求我校按国家及湖南省相关政策,认真抓好试点工作方案贯彻落实。
我校是湖南省首批选取的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的两所高校之一。为做好试点工作前期准备,我校制定了《湖南科技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湖南科技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获准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新起点、新征程,我校将依据上述方案和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试点职责,攻坚克难,梳理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研究改进措施,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向省厅报送相关情况,促进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